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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批发零售业税收大督查的有效应对发布日期:2021-11-08

       2021101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督查公告,决定于20211013日至22日组织开展第二批税收重点工作督查,对吉林、上海、浙江、湖北、广东、四川、云南、新疆、深圳、陕西等10个省(区、市)税务局开展实地督查。

      在税务稽查力度逐步强化的背景下,“389”企业将成为税务稽查的重点对象,其中的3主要是指三假企业,包括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的企业;8主要是指八大稽查重点行业,包括电商行业、建筑行业、外贸行业、劳务派遣行业、医疗美容行业、直播、文娱行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收入人群股权转让等行业;9主要是指企业的9种税务高风险行为,主要包括虚开发票、对开、环开发票、三流不一致、收入成本不实、库存账实不符、申报异常、税负率异常、常年亏损和公转私、私转私频繁转账行为。

批发零售业虽然并未归到稽查重点行业,但其税务稽查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风险点,冶金物资作为批发零售业的大型物资流通企业,在应对税收稽查时,应有效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会计核算和税收管理日常工作的规范性。主要的涉税风险点包括:一,批发零售业涉税风险点。企业的会计核算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的相关规定,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相互配比,并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记资产或收益、少记负债或费用,不得计提秘密准备。二,企业所得税领域涉税风险点。部分企业间资金拆借费用风险,部分企业存在将银行借款无偿让渡其他单位使用,多列利息支出或不计利息收入;关联企业间融通资金未按独立交易原则进行税务处理;利息费用列支不规范,多列与经营无关的借款利息等。三,增值税领域涉税风险点。部分企业为缓交当期税额,可能存在将已实现的销售收入挂在预收、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上,人为滞后申报应纳税款;运费发票抵扣随意性大,部分企业大宗商品的运输成本较高,运费管理的规范性不强,可能存在运输金额不合理、虚开运输发票多抵进项等不合规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提出,针对逃税避税问题多发的重点领域,应适当提高抽查比例,有序开展随机抽查,精准实施税务监管,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在极严税务稽查或将来临的背景下,税务管理合法合规是企业的重要目标。为此,我们可以适当关注以下三点:一,规范erp系统数据库管理,强化税收风险防范意识。总局文件中提出的强化税收大数据风险分析,意味着税务局将进一步加强稽查力度,运用大数据手段对重点税源进行监控。结合现实情况,冶金物资将于202211日正式上线南北erp系统,并于今年111日开始新系统试运行工作。在当前新旧系统融合并轨的背景下,财务中心(财务部运行中心等相关管理部门应该明确并落实财务核算和税收管理的具体流程和操作方法,完善企业进销存数据库,并对新系统出现的问题和漏洞进行及时反馈和弥补,从源头进行风险管控。二,健全财务业务合规审查制度,实现业务全程留痕。目前冶金物资已出台了《管理部门工作职责(试行)》《关于公司财务管理的规定》《差旅费管理规定(试行)》《经营业务三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于发票管理、费用报销、资金管控等方面已有较为完备的管理流程,但在具体执行中,仍需要财务人员严格按照制度,全面审核进项发票、报销凭证的合规性,相关业务留存资料的完整性,并能做到报销凭证和报销事项相符合且能追溯到个人。此外,冶金物资与上下游企业长期以来一直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为进一步推动业务有效顺利开展,应进一步完善上下游企业审查制度,主要针对其信用资质、经营效益、完税情况等定期访查,防止走逃失联情况发生。三,借助运用税务专业人士的力量和支持。外部涉税服务机构是企业寻求规避税务风险的有力助手,其专业人士可以从会计、税务与法律的多重视角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的税会问题,帮助企业定期开展税务自查,最终实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合理应对税务风险的效果。

 

来源:财务部 周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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